運用口述影像原理及技術,以口語或文字對圖片、照片、廣告、建築、大型公共藝術、畫作、景觀…乃至生活周遭物件的外觀、位置構成及特殊設計等視覺呈現加以描述。靜態物件描述是口述影像最基本的使用情境。
由於表演藝術(如舞台劇)常常因為演出者的臨場表現而有不同的進行節奏。演藝廳、劇院等表演場所,可以提供視障者借用無線接收器(或專場使用擴音設備),在觀賞現場演出的同時,同步收聽專業口述影像工作者提供的口述影像服務。
專業的口述影像製作團隊會在不干擾節目原有之聲音訊息和對白的情況下,將影片中的視覺成分(如空間佈景、場景、人物表情、動作、字幕…等)用語言加以解釋與描述,並將原影片與口述影像旁白混音製作為可重覆播放欣賞的「口述影像版」。
口述影像版是協助視障者欣賞影視作品時,最精緻的作法。電影院、電視頻道、網路影音平台及公開放映的欣賞活動等,都適合以影視作品口述影像版服務視障者。
透過解說空間環境、視覺特色以及展示重點,再搭配觸摸輔具等多元的感官體驗設計,口述影像導覽服務可以讓視障者理解博物館、美術館各式展覽活動的內容與文化意涵,享有深度的文化體驗。
事實上,一般人也能在口述影像導覽活動中,得到更深度的觀覽體驗。